快播:江苏银保监局连开8张罚单 中国人寿三家公司被罚1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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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京11月9日电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公布处罚信息,其中有8张罚单与中国人寿相关,主要涉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大厂支公司3家公司,罚款总额达188万元,多名相关负责人被警告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心支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以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江苏银保监局罚款62万元。其中,陈家悦对该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负责,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孙炜对该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负责,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被江苏银保监局警告并处117万元罚款,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分别是:虚增保费;财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未严格执行公司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开展统括保单业务。季志武对该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负责,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刘坤对该公司虚增保费、财务数据不真实负责,被警告并罚款13万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大厂支公司因未按要求对保险代理人开展培训以及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被江苏银保监局警告并处9万元罚款。崔红娣对该公司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负责,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关键词: 中国人寿 保险条款 保险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