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5地入选国家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人民网南京2月9日电 日前,自然资源部公布国家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名单,江苏南京市秦淮区、无锡市新吴区、徐州市沛县等15地入选。


(资料图)

2022年年9月,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正式启动。重点围绕土地、矿产、海洋资源,分项建立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定期创建一批示范县(市)。经县级申请、省级推荐、部组织专家评审以及向社会公示,认定258个县(市)为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获评示范县(市)在示范周期内将享受多项支持政策,如优先作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创新试点,优先支持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支持盘活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优先申报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程项目等。

2022年,自然资源部认定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示范期满自动退出。2025年将认定第二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2023-2025年)名单

江苏省

南京市秦淮区

无锡市新吴区

徐州市沛县

徐州市新沂市

常州市钟楼区

苏州市张家港市

南通市崇川区

连云港市赣榆区

淮安市涟水县

盐城市盐都区

盐城市东台市

扬州市邗江区

镇江市句容市

泰州市泰兴市

宿迁市泗洪县

关键词: 自然资源 生态保护 海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