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天天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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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发布,提出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根据《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今年,江苏高考实行“3+1+2”模式,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以及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使用全国卷,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命题;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江苏负责命题。

经教育部批准,江苏全国统考科目、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7、8、9日。

录取批次共设3批,其中本科2批,专科1批。高校录取工作分批次依次进行。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别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第二阶段为7月27日至28日,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王尧 陈忠耀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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